外国人在泰国持有房产的三种真实方式
2026年6月18日 · 作者:Real Estate Thai Property
抛开论坛上的传言,外国人在泰国持有住宅的合法结构只有三种。每一种都在法律安全性和可购买的房产类型之间取舍。按从简单到复杂排列如下。
一、永久产权公寓(Freehold Condo)
《公寓法》允许外国人完全拥有公寓单元——与泰国业主同样的地契、同样的权利——前提是整栋楼的外国人持有比例不超过总面积的 49%。
汇款之前必须完成两项核查:
- 书面的配额确认。 由大楼的法人管理机构出具外国人配额尚有余额的确认函。没有这封函,就没有这笔交易。
- 资金必须来自境外。 购房款必须以外币汇入泰国,并由收款银行出具外汇交易证明(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orm)。土地厅在过户时会要求出示。第一次就把钱汇对——事后补救非常痛苦。
这是唯一一种"拥有"二字名副其实的结构。如果公寓适合你的生活,这是最简单的路径,没有之一。
二、注册租赁(Leasehold)
外国人不能拥有土地,但一份最长 30 年、在土地厅登记在地契上的租约,是真正的物权——土地转卖后依然有效,不依赖业主的善意。
关键细节:
- 三年是登记的分界线。 未登记的租约无论合同写多少年,法律上只能执行三年。有人向你推销"合同约定"的 30 年租约却不登记?你拿到的是三年租约。
- 续约承诺只是承诺。 营销中常见"30+30+30"结构。只有第一个 30 年是登记在册的权利;续约是对未来业主的合同承诺,对方可以不认。按 30 年给房产估值,其余当作额外收益。
三、拥有房屋,租赁土地
泰国法律将建筑物与其下的土地分开。外国人可以通过地上权(superficies)或手续完备的房屋买卖,登记拥有别墅本身,同时租赁其所在的土地。
大多数外国人合法持有的泳池别墅正是这种方式。它在退出时很重要:你可以出售房屋,买家再登记自己的土地租约。
我们不安排的那种结构
你仍会遇到中介建议设立一家只为替你持有土地而存在的泰国公司,泰籍股东签好空白股权转让书。代持股权在《土地法》和《外国人经营法》下均属违法,而对休眠土地控股公司的核查逐年收紧。这种结构恰恰会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刻失效——出售时、继承时、离婚时、纠纷时。
我们不上架只能靠代持结构成立的房源,遇到依赖它的"绝佳交易",我们会直接告诉你。
做决定之前
无论选择哪种结构,流程都一样:到土地厅核验地契,聘请独立律师(不是卖方的律师),并在支付定金之前拿到书面的完整数字——过户费、税费、各自承担的部分。想让我们帮你审视某套具体的房产,联系我们。看交易本来就是我们每天的工作。